福建巡抚岑毓英是最早为台北建城做规划,他的风水观是以恒常不动的北极星作建城工程的基准点,使南北轴线有所依据,因而形成方形城池、城开四门、十字形街道,重要轴向为南北向的建城腹案。他在任期间完成部分公共建筑及主要街道,但城墙尚未动工。台北可算是中国大清朝最后一座按风水选址与规划的城市,其开府建城的过程,首先在光绪元年(公元1875年)六月,总理船政大臣沈葆桢上疏奏摺,奏请清廷于艋舯创建府治,曰:“伏查艋舯当鸡笼、龟仑两大山之间,沃壤平原,两溪环抱,村落衢市,蔚成大观;西至海口三十里,直达八里坌、沪尾两口,并有观音山、大屯山以为屏障,且与省城五虎门遥对:非特淡、兰扼要之区,实全台北门之管”。
然而,岑毓英在光绪八年(公元1882年)五月十13便受命内渡,署理云贵总督;虽然当时知府为陈星城聚,但是城工大任便由有筑城经验又深谙堪舆的“台湾道”刘墩接任继续督办。在《清季申报台湾纪事辑录》中记载:“台北府城,前经岑宫保亲临履勘,划定基址;周径一千八百余丈,环城以濠:均已兴工从事于畚揭。刘道意昨复到勘,又为更改规模;全成旧定基址均弃不用,故前功顿弃不用,故前功顿弃。估其经费,应多需银二万余元。在工人役掇禀抚辕,求为定夺。此事究不知若何办理也。“刘墩是以山势的走向作建城的参考,认为岑毓英规划的台北城”后无祖山可凭,一路空虚,相书属凶。 ”,故而更改城墙的方向,使北城墙后方有七星山可以倚靠,而城内已有建设则保留当初。
在连横的《台湾通史·卷十六城池志·台北府城》当中描述:“光绪元年,钦差大臣沈葆桢奏建府治,择地于大佳腊堡。四年,知府陈星聚谋于绅士,捐款二十余万两,以五年正月起工,八年告竣。”
不过其中记载的时间有误。知府陈星聚上任后,于光绪五年(公元1879年)开始募款及收购土地工作,划定台北府城的城基与街道,而同年城内亦已有台北府衙完工。台北城内原为水田,故此时筑城工程乃以先以土地夯实为先,陈星聚在预定城墙线上植竹培土,望三、四年后能承受城墙重压。因此,光绪六、七年,因土地松软城墙先未动工,城内则先建台北府衙、文庙和考棚。光绪七年(公元1881年)福建巡抚岑毓英来台,亲巡台北府,随即督促陈星聚筑城工作,定下建城规模、孢台等安排妥当。光绪八年(公元 1882年)正月二十四日台北城正式兴工。当初台北城的建造地点,选择在艋胛和大稻埕中间的一片水田之上。在当时台北地区繁华的市街中,尤其艋舯与大稻埕更是盛极一时,然而建城地点却选在两地之间的水田区,主要原因有三: (1)基于风水上的考量。(2)因建城须有完整而宽广的土地以供建设,而此区正合此需要。(3)府城建此,不仅可平息艋舯与大稻埕的建城这争,又能将两市街的繁荣连成一气,照顾到与其他河港聚落的联系,是非常理想的选择。
前述自开始筑城时,发现这片冲积而成的水田,无法承受城门和城墙的重量,因此迟迟无法动工;再者,清末积弱官府财力匮乏,到最后由官府的主持与辖下三县(台北府辖新竹、淡水、宜兰三县)之士绅捐款,工程的展望才有起色。
台北城的市街及衙署等街道系统是由岑毓英所订,而城墙方位系统是由台湾道刘礅所规划,由知府陈星聚督工兴建,后刘铭传又建巡抚衙门、布政使司衙门、武庙、天后宫及西、番学堂,才为日后所测绘之台北城全貌(图2).在连横的《台湾通史》中对台北府城的记载曰:“初辟五门:东日照正,西日宝成,南日丽正,北日承恩,小南日重熙。面东北两门又筑一郭,题日:岩疆锁钥”。既成,聚者渐多,其后复建巡抚衙门,遂为省会。“台北城筑完成之后,于是台北盆地的重心逐渐移人城内,进入另一个崭新的阶段。
台北城在清朝的风水选址以及方位的布局,对于台北城市发展的影响力,似乎涵盖台北政经、文教、商业中心区域。